关于开展201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的公告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复函》要求,201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认定工作,将于2011年4月1日正式启动。
  
  为做好201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和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办公室,从今年三月开始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政策宣传培训工作,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和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办公室以及各区县科委、高新区各分园都有培训安排,希望各相关单位积极关注,企业积极踊跃参与,共同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
  

  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
    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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