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享受技术密集型、知识密集型项目优惠待遇办法
为了鼓励外商投资技术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结合上海市实际情况,外商在上海市投资开办的生产性企业(以下简称外商投资企业),凡属技术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项目,外商投资企业可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可享受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待遇。
   外商投资企业项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享受技术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项目优惠待遇:
   1、能提供本市急需的先进制造技术和制造工艺,生产本市急需的新产品(包括新材料,关键元器件,零部件)及促进本市新能源开发和利用;
   2、采用先进科技成果,能大幅度提高产品产量、质量和性能,有效降低生产成本,节约能源和材料,促进出口创汇;
   3、能推动行业技术改造;
   4、能提供本市急需的关键技术专利和技术诀窍(包括先进配方)。上述办法台商投资企业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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